国籍与品德
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宪法和法律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热爱教育事业,思想品德良好。
无犯罪记录,被撤销教师资格者5年内不得报考,受刑事处罚者不得报考。
笔试成绩要求
需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,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。
属地要求
在校生: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三及以上学生(本科)、毕业学年专科生、在读研究生等可报考;
社会考生:需提供户籍或居住证证明。
户籍地、居住证所在地或学籍所在地报考:
| 学段/类型 | 学历要求 |
|---|---|
| 幼儿园教师资格 | 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(非师范需大专以上) |
| 小学教师资格 | 大专及以上学历(师范类可为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) |
|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|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(部分省份要求本科) |
| 高级中学/中职文化课 |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|
| 中职实习指导教师 |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大专及以上学历,同时需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|
在校生说明:
全日制本科大三及以上、专科毕业学年学生可报考;
非全日制考生需取得毕业证后方可报考。
登录系统
进入“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”(https://ntce.neea.edu.cn),选择所在省份报名入口。
注册与填报
填写个人信息(户籍、学历、学籍等),上传白底证件照(≤200KB)。
选择考试科目
按学段选择科目(一次性勾选,审核后不可更改)。
审核与缴费
线上/现场审核通过后,完成缴费(未缴费视为放弃)。
| 学段 | 笔试科目 | 面试科目 |
|---|---|---|
| 幼儿园 | 《综合素质》《保教知识与能力》 | 不分科目(试讲+结构化问答) |
| 小学 | 《综合素质》《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》 | 选1科(语文、数学等11科) |
| 初中/高中 | 《综合素质》《教育知识与能力》《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》 | 选1科(语文、数学等18科) |
| 中职专业课 | 《综合素质》《教育知识与能力》 | 由试点省份自定(含实践操作) |
| 特殊说明 | 音体美科目笔试编码单独标注(如201A),面试需对应科目 | — |
体检要求
通过笔试、面试后需按《北京市教师资格体检标准》或其他省份标准完成体检。
普通话证书
需二级乙等及以上(语文需二级甲等),认定前取得即可。
考试时间
笔试通常在3月、11月;面试在1月、5月(具体以公告为准)。